安徽省阜南一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安徽省阜南一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省级和市以下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普通高中教育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等。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免学杂费。对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1—3档。
(三)校内资助。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代收费、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二、资金管理和监督
(一)学生资助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学校财务室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
(二)学校资助办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三)工作人员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认定依据和档次划分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5、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分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
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1—3档,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学校于每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五、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施细则
(一)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是指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二)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免学杂费,并将执行情况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三)学校应根据受助学生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准确。
六、学校校内资助实施细则
(一)校内资助对象范围:
我校高中一、二、三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对象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校内资助类型:
(1)学费减免:符合学费减免条件而未减免的学生,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打卡发放。
(2)特困补助:对于遇天灾或人祸及长期贫困学生,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困难程度确定资助标准,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2000元。遇特殊情况,经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并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变化调整资助对象和标准。
(3)校内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具体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标准。(高一年级第一学期以期中考试成绩为准。)符合下列条件者有资格进入各等级奖学金的评选范围:
①进入年级文科前5名、理科前10名(高一未分科时取前15名),可以申请一等奖学金,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000元。
②达到年级文科前6-10名,理科前11-20名,(高一未分科时取前16-30名)可以申请二等奖学金,原则上每人不超过800元。
③达到年级文科前11-20名,理科前21-30名,(高一未分科时取前31-50名)可以申请三等奖学金,原则上每人不超过500元。
④参加教育部认可的34项竞赛获奖的同学,可以申请奖学金。数学、物理省一等奖可申请特等奖,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000元;数学、物理省二等奖和化学、生物省一等奖,可申请一等奖,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000元;数学、物理省三等奖和化学、生物省二等奖以上,可申请二等奖,原则上每人不超过800元;其它学科竞赛获省二等奖以上,可申请三等奖,原则上每人不超过500元。
(4)校内助学金:12类家庭经济困难群体学生及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学生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评选。原则上每人500元。
(5)勤工俭学:积极参与学校及社会志愿活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通过年级申请。需提供勤工俭学相关佐证材料(活动开展材料复印件,年级主任签字盖章。)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安徽省阜南一中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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